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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位于创新求索、文化荟萃、包容并蓄的黄浦腹地,其前身是由圣约翰大学医学院(1896-1952)、震旦大学医学院(1911-1952)及同德医学院(1918-1952)于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合并而成的上海第二医学院,1985年更名为上海第二医科大学。1997年,学校通过了“211工程”立项。2005年,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成立了由教育部、上海市政府重点共建的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以下简称“交大医学院”),进入了“985”高校行列。历经百余年的春华秋实和六十载的风雨征程,交大医学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享有较高国际声誉,优势特色明显,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成绩卓著,集医疗、教学、科研以及社会服务为一体全面发展的研究型院校。交大医学院现拥有基础医学院等23个学院(系),14所附属医院。
交大医学院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者。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4.仪表端正,语言表达流畅,身心健康。
岗位要求详见《交大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招聘岗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报名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岗位应聘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rlzy.shsmu.edu.cn/)、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等其他证书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交大医学院人事处邮箱(shsmu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和应聘岗位。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6月3日。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交大医学院人事处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进入面试阶段。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4.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的附属瑞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5.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人事处
邮 编:200025
联 系 人:潘老师、杜老师
联系电话:53063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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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015年5月21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