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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时尚创意学院(简称SCF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非盈利性机构,为东华大学下属的非独立法人的二级学院。SCF学院依托国际时尚教育的优势资源,以国际一流设计学院模式组织办学,2014年9月东华大学与爱丁堡大学合作的全英文授课“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创意设计)”与“环境设计(时尚室内设计)”本科专业正式运行。为满足学院发展人才需求,现公开招聘“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创意设计)”与“环境设计(时尚室内设计)”专业教师6人。
岗位招聘细则
一、教授(“服装创意设计”和“时尚室内设计”专业教师各一名)
(一)工作内容
1、作为专业与学科的带头人负责专业与学科的整体规划、建设,以及科研项目组织、专业课程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并管理教学团队。
2、工作对象为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薪酬和合同期限面议。
(二)职位要求
1、全英文授课。
2、该职位执行全职坐班制。合同期限内工作时间为5天/周,工作日必须在规定时间到岗和离岗,以便随时为学生提供相关教学指导并完成相关教学科研工作。
3、拥有高级职称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相关学科接受过良好的专业教育,具有丰富的学科专业研究和教学经验,有海外教学或专业经历者更佳。
4、有相关教学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能够提供应聘专业方向课程体系建设规划方案以及教学团队管理构想。
(三)技能要求
1、具有相关学科领域的相应资历,丰富且成功的研究和学术经验,出版过文章、书籍,曾设计、开发和从事重大科研和教学项目。在研究、教学和管理领域拥有丰富的模范工作经验。具有领导课程和项目设计的丰富经验。
2、评估教学资源要求,确保有效组织资源。
3、有效领导团体工作,实现学院教学科研目标。具有监督、培训和指导教师的技巧,能够有效管理和鼓励员工。计划和领导项目、课程,确保工作符合学院要求。
(四)优先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者,可考虑优先录用:
1、有丰富艺术设计学校的教学经验,并在该领域拥有突出的成就,在全球同行中享有声望。
2、与知名学术机构、校外企业、政府组织等机构和其他有影响力的公众团体的有效联系,有助于提高研究和学院的影响力和认知度。
二、副教授(“服装创意设计”和“时尚室内设计”专业教师各一名)
(一)工作内容
1、负责学科领域、专业方向相关课程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在学科及专业范围内负责设计高质量的课程大纲,并完成研究项目或大型研究项目的一部分,取得一定成果。进行授课和指导学生完成课题以及毕业设计。协助开发更为广泛的教学、科研计划及活动。
2、工作对象为本科/硕士研究生。薪酬和合同期限面议。
(二)职位要求
1、全英文授课。
2、该职位执行全职坐班制。合同期限内工作时间为5天/周,工作日必须在规定时间到岗和离岗,以便随时为学生提供相关教学指导并完成相关教学科研工作。
3、拥有高级职称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相关学科接受过良好的专业教育,具有丰富的学科专业研究和教学经验,有海外教学或专业经历者更佳。
4、同其他教师一起监督教学管理,参与SCF学院教学管理工作、专业方向及学院的课程体系建设与完善工作。
(三)技能要求
1、具有丰富的相关学科领域研究和教学经验。有一定的特色教学方法以及传授课程技巧的能力。
2、能够设计有效的教学计划,开展综合课程与评估,拥有开发教学方法的丰富经验。具有开发和使用相关领域理论、模型、技能和分析方法的丰富经验。
3、拥有曾申请成功并递交成果的研究项目,参与国际交流、学术活动的丰富经验。能够评估教学资源要求,确保有效资源的组织。
4、具备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能够设计和管理多个教学、学习和评估以及科研活动。
(四)优先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者,可考虑优先录用:
1、有艺术设计学校的教学经验,并在该领域拥有一定的成就和声望。
2、吸引研究基金或其他财务支持,或根据学科领域标准具有类似影响力。
3、有效管理资源,在适当条件下,在当地和全国相关网络及公众活动中有效展示学院该领域的工作成果。
三、讲师/助教(“服装创意设计”和“时尚室内设计”专业教师各一名)
(一)工作内容
1、负责学科领域专业方向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能够在学科与专业范围内进行授课和指导学生完成课题以及毕业设计。在实验性和探究型设计中为学生提供帮助,协助他们完成个人研究计划。
2、工作对象为本科生。薪酬和合同期限面议。
(二)职位要求
1、全英文授课。
2、该职位执行全职坐班制。合同期限内工作时间为5天/周,工作日必须在规定时间到岗和离岗,以便随时为学生提供相关教学指导并完成相关教学科研工作。
3、拥有中级职称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艺术设计类同时拥有艺术类海外本科和海外硕士学位的优秀人才。在相关学科接受过良好的专业教育,拥有丰富的知识体系,并在相关学科方面有一定的学术成就积累和证明,有海外教学或专业经历者更佳。
4、能够参与学院教学团队的工作,并且能与学生用明确、互动的方式沟通。
(三)技能要求
1、具有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生或相应资历或相关教学经验。
2、与教学课程相关的综合知识与专业技能,通过教学实践,展现理论结合实践的能力。
3、开展讨论会、研讨会、辅导班,并展现不同的教学水平。
4、在组织、安排事情轻重缓急、有效管理时间方面,展现自身能力。
(四)优先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者,可考虑优先录用:
1、有艺术设计学院的教学经验。
2、有课程建设与课程设计的经验。
3、参与过课程建设和扩展。
4、本科生教学资质。
应聘方式
一、应聘材料
1、真实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2、提交相关证书、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职称证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曳帆
联系电话:021-62378850*802
电子邮箱:byf@dhu.edu.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逸夫楼101室
邮政编码:200051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