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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发展青少年社会事业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共青团上海市嘉定区委员会的指导下,上海市嘉园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现将招聘启事公布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上海市嘉园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是经嘉定区民政局核准的民办非企业性质的单位,主要从事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授权、委托事项和购买服务;为专业社工、大学生社工、志愿者等举办各类交流活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不含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人才居住证(均须在有效期内);
7.社会学、心理学、法学、政治学等社会科学专业优先;
8.已经取得助理社工师资格、助理心理咨询师资格及以上等级证书的人员,或获得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优先。
三、报名时间、方式
(一)时间
2015年5月-6月
(二)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方式为提交电子版的《2015年上海市嘉园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招聘报名表》(报名表中需粘贴近期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报名者请从上海嘉定门户网站、伯乐人才网、嘉定共青团网站“公告栏”中下载报名表,填表后于2015年5月29日(周五)前将报名表投到邮箱(jiayuancenter@126.com)方为有效。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招聘分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包括综合类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暂定于2015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分数线,面试时间暂定于2015年6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当天请携带网上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文凭、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证件、获奖证书和能够说明岗位经历、成果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与网上报名表上的照片同版)进行考前现场确认。
五、录用方式和待遇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人员名单,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绩表现等进行考核。根据需要组织体检。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方可录用。
凡符合条件录用的人员依照国家相关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根据沪综治办〔2009〕12号和沪综治办〔2014〕22号文件中相关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薪酬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021-59533380
七、其他
本《公告》由上海市嘉园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