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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隶属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的技术支撑部门,主要职责是承担本市(含自贸区)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受理、技术审评和现场检查等工作。
因工作需要,本单位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选择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上海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shgk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化妆品审查员1名。
二、招聘岗位要求:
1、岗位描述:从事药品、化妆品注册技术审查、现场核查等相关工作。
2、岗位要求:
1)具有药学、化学、生物学、医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2年及以上药品、化妆品生产或研发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公众服务的意愿,品行优良;
4)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及专业文献检索能力;
5)有药品、化妆品生产或研发质量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者将个人报名表(文件名请以“本人姓名”命名,其中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8日)及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学历证明、技术职称证书等扫描件压缩打包,邮件标题请以“本人姓名+应聘”命名发送至:rzzxbgs@smda.gov.cn(邮件附件最大为8M)。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考录方式: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根据收到的电子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查的人员发放笔试通知。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能力、写作能力、专业英语翻译等。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不低于1:4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的名单。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计算总成绩排序,并根据组织考察、指定医疗机构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如公示期间有异议,将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63867806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