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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四分校是市属事业单位,归口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管理,承担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市科技工作党委、市社会工作党委、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体育局、市红十字会等十大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适应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事业的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 党史党建专业1名;
(二) 心理学专业1名;
(三) 政治学或哲学专业 1名;
(四) 公共管理或社会学专业1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具有胜任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 中共党员,身体健康;
(三)具有博士学历、副高职称者,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历、正高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应聘者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
(四)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教学潜质,在省部级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每篇3000字以上);
(五)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在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事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有教学、科研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邮寄及电子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见附件:教师招聘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科研成果材料等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凯旋路30号,市委党校第四分校办公室收,邮编200042,同时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招聘专用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额满即止。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与筛选,通过资格审查和筛选的对象,学校向其发出试讲通知。
(三)试讲和面试
学校将安排应聘者进行一堂课(45分钟)的专业课试讲,学校将组成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获专家评审优秀者进入面试,最后综合试讲与面试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四)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学校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
由学校组织考察政审,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教学科研等情况。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试讲和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在“21世纪人才网”、市委党校主页、本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市委党校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奚老师
专用邮箱:swdxdsfxrs@126.com
联系电话:33726380、33726316
监督电话:22880609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四分校
2015年4月22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