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静安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64名。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上海市户籍。
4、本科以上学历。(残疾人员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6日、17日(9:00-11:30,14:00-16:00)
2、报名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教育事务综合管理中心(新丰路558号807室)。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下载《上海市静安区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信息表》并填写完整后,在规定时间内至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上海市静安区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信息表》;
(2)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两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岗位需要的相关证书;(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套,另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上海市静安区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信息表》,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1、考试方法: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初定于2015年4月26日(周日)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四、面试和录用
面试由上海市静安区教育事务综合管理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总成绩后,择优录用。
五、报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62583315、62882036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
2015年4月7日
附件:
1.2015年度上海市静安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简章
2015上海事业单位考试系列课程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