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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创建于1946年,前身是上海市牙病中心防治所,通过历代“口防人”近七十年的不懈奋斗,已成为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于一体的三级口腔医疗机构,上海市文明单位,在社会与病人中享有较高声誉。
我院现有口腔综合治疗椅110台,分设有总院、分院和永嘉路门诊部三处,拥有口腔头颅CT、口腔全镜数码X摄片机、CAD/CMD全瓷修复系统、椅旁CAD/CAM即刻修复系统、水激光牙科治疗系统、显微根管治疗仪、钛合金铸造机、激光焊接机、双扉预真空高温高压消毒炉等先进设备。在人才队伍方面,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占医生总数的30%,是中华口腔医学会常务理事和上海市口腔医学会副会长单位。设有口腔外科、牙体牙髓科、牙周病科、口腔修复科、口腔修复工艺科、口腔正畸科、儿童预防科、预防保健处、口腔种植科、口腔放射科等多个医技部门,涵盖了口腔医疗专业领域的各个方面,年门诊量达30万人次,能够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口腔医疗需求。在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领导下,我院还承担对由市、区县、社区组成的口腔保健三级网络的组织、管理、协调职责,建立起了一支国内最大的口腔疾病专业预防保健队伍,并以儿童为重点,在全市开展多种形式的口腔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着力改善市民口腔健康状况,提高生活质量,使上海的口腔疾病控制主要指标达标率位于全国前列。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口腔医师岗位,职数18名;
2.口腔护理岗位,职数4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口腔医师岗位:硕士及以上学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执业医师及以上职称;熟悉本岗位工作职责,熟悉医疗质量规范,能独立担当和开展相应工作;身体健康,职业操守良好。
2.口腔护理岗位: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口腔护理或护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护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英语或日语语言优势,口语良好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发送至ssdcdb@126.com。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
3.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笔试由单位自行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考察
由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或本单位网站或其他相关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 珏 施 玮
邮 箱:ssdcdb@126.com
联系电话:63298475×802 63298475×803
联系地址:上海市江西中路406-2号310室
邮政编码:200002
监督电话:63230668×807
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