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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戏剧学院创建于1945年,是中国最重要的高等艺术院校之一。现因工作需要,结合学院编制和岗位设置要求,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政策要求,贯彻“公开招聘、全面考核、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任职条件
岗位名称: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校长
招聘人数:1人
岗位职级:正处
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市教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艺术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
2.组织制订、实施学校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3.主持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和校务会议,决定学校重大事项;
4.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教职工队伍建设,领导和管理学校的教学工作。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师生福利和学习、工作、生活条件;
5.建立健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确保稳定的教学秩序。
岗位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较强的领导、协调能力;
2.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处级岗位2年以上(含2年),年龄45岁以下(含45岁);
3.有京昆专业学科背景;
4.有文艺院团管理工作经历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人员可登录上海戏剧学院招聘系统http://zp.sta.edu.cn/zpsys/,在网上完成个人注册后,选择岗位应聘。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4月16日。
2、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信息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经审核后的应聘人员信息递交用人部门。
3、考核
用人部门组织应聘人员的初试,初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初试内容与方式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人事处对通过部门初试的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后,提交校教职工招聘综合小组对其进行综合考核。
4、体检
通过综合面试的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面试、体检等结果,经校领导研究决定,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名单在二十一世纪人才网和校内网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2485521
联系人:王老师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