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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上海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上海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财政局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及会计人员信息管理,提高全市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承担市财政局下达的各类教育培训任务,负责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关日常管理工作。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财务管理6人。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职位说明
从事各类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咨询服务及指导、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实施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财政、金融、审计等专业毕业,熟悉财政、金融、会计业务,有一定的文字综合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登录上海财政网()首页“公示公告”栏目中《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上海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上海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附件下载《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2015版)》,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附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电子证件照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ckzxzp2015@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为“报考者姓名”。报名成功以收到该电子邮箱的回复为准。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4月7日下午17:00。
2、资格审查
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短信。考生根据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笔试。
3、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发放通知。
4、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5、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并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中心提出的具体要求,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6、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财政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政策、考务咨询:63188519
监督电话:54679568-21036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海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