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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2015年上半年崇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计划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和岗位简章已经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公布,现将本县公开招聘其他有关事项和文化专业紧缺岗位公开招聘专门规定补充说明如下:
一、关于笔试成绩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本县高层次储备人才、“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本县招聘岗位按有关规定给予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填写《2015年上半年崇明县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申报表》(崇明人才网下载),于笔试结束后7日内提交至相关主管部门,逾期未提交的,后果自负。
上述三类对象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在工作单位和个人简历等栏目醒目位置注明个人身份及服务经历,以备资格审查,如系在岗或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在本县所辖单位工作的报考岗位时户籍不限。
二、关于资格审核与面试
面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面试人选按照岗位简章规定的比例和合格分数线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面试之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材料不齐或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其中,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符合与否的审核标准为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资格审核与面试时间、地点等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面试人选,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崇明人才网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关于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入考察对象。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文化专业紧缺岗位除外),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四、关于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崇明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报批和聘用手续,并享受规定的待遇。
五、关于文化专业紧缺岗位公开招聘的专门规定
(一)岗位范围。岗位简章备注栏内注明“文化专业紧缺岗位”的岗位。
(二)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特别优秀”是指:
1.报考声乐指导、民乐指导、戏剧编导、戏剧表演、摄影及多媒体制作、舞蹈编导岗位的,考生创作、设计、导演、表演的作品须参加过区县级及以上文艺比赛活动且获得过前三名。
2.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的,考生须在区县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台担任过节目主持人且在区县级及以上主持类活动中获得过前三名。
3.报考古籍保护岗位的,考生须在区县级及以上刊物上刊登过相应职位论文且获有图文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专业要求。报考声乐指导、民乐指导、戏剧编导、戏剧表演、摄影及多媒体制作、舞蹈编导、播音主持等岗位的考生,具有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特长的,在区县级及以上有影响的作品中担任过主要创作、导演、表演的,或获得过市级、国家级重大文化活动奖项的,或在区县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台担任过节目主持的人员,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四)资格审核。技能测试、面试之前由县文广影视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技能测试、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符合上文规定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上或非本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资格审核时除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创作、设计、导演、表演的作品原件,包括文本、视频资料、所获奖项原件以及文化部门开具的证明等。
资格审核、技能测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由县文广影视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技能测试、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五)技能测试。报考文化专业紧缺岗位(古籍保护岗位除外)的考生面试之前由相关部门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人选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技能测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六)面试。面试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和技能测试综合成绩(笔试和技能测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30%+技能测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七)成绩计算。最终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占50%,面试成绩占20%,即:最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30%+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
其他有关事项以本市和本县相关招聘办法规定等为准。
六、咨询与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69695140 文化专业紧缺岗位咨询电话:59613185
监督电话:69693032 59622324-8432
崇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