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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上海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凡报考上海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并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由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组织面试。
一、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月28日至3月6日。具体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日期和报到时间详见附件1。
(二)面试地点: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浦东新区崇景路100号西门)。
二、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心理测试、结构化面试和体能测评三项(所有项目均在半天内完成)。其中,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先后顺序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即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并不再进行下一项测评。
报考特警、医务职位的考生,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测试项目、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携带下列证件、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笔试准考证,以及准考证复印件1张;
4、大学毕业证书原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携带今年已注册的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以及就业推荐表)。
5、获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经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选拔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外省市硕士学历的社会人员须提供一年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服务年限满2年(含试用期)但尚在5年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请考生自备体能测评所需用品(运动服、运动鞋等)。
(三)考生进入面试区域(整个校区)后一律不得使用手机。在各项测试过程中,如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立即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请考生务必按指定时间报到。未在指定时间内参加测试或测试项目未完成中途退出的,视作自愿放弃。
四、交通安排
(一)为方便考生参加面试,将安排车辆短驳接送考生。面试结束后,考生可搭乘短驳车辆返回接送点。
1、接送地点
浦东接送点:轨道交通6号线港城路站停车场
浦西接送点:泰和路、同济路路口(轨道交通3号线淞滨路站斜对面外环隧道浦西入口处)
2、发车时间
上午7时至7时30分,中午11时30分至12时。
(二)考生须凭准考证乘坐短驳车辆,因考生较多,接送仅限于考生,请陪同人员谅解。
(三)陪同人员、非考务工作车辆一律不进入校内。驾车赴考场的,请将车辆停放在校外区域。
五、友情提示
(一)考生查询面试安排时请认真核对注册编号,以免耽误面试。
(二)因考生人数较多,等候时间可能较长,请适当自备点心,切勿空腹参加体能测评。
(三)面试合格者的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上海公安门户网”发布的信息。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