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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的技术支撑部门,主要承担本市(含自贸区)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受理、技术审评和现场检查等职责。
因中心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选择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贸区分中心工作人员。
一、招聘基本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名称
人数
岗位要求
岗位职责
1
药品审评员
2
(1)具有药学、药理毒理、临床药理、生物制药或生物医药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具有3年以上药品研发、评价、质量控制等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承担相关项目,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企业、研究机构担任技术管理职务有一定管理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4)熟练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大学英语6级水平;(5)有博士学位、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兼具管理工作经验,以及有国家药品审评中心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从事药品、包装材材料、医疗机构制剂、药用辅料等注册技术审查、现场核查工作。
2
化妆品审查员员
1
(1)化妆品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具有3年以上相关企业或质量管理工作经验;(3)年龄在40周岁以下;(4)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自贸区内从事化妆品注册技术审查、现场核查等工作。
3
医疗器械审查员
1
(1)具有电气、电子工程、生物医学、医学影像、软件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医疗器械设计、质量管理工作经验优先考虑;(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企业、研究机构担任技术管理职务,有一定管理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4)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从事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技术审查等工作。
三、招聘办法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3月1日
2.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应聘岗位的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将个人报名表(该文件以本人名字命名,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3日))及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学历证明、技术职称证书等扫描件打包,邮件标题以“本人姓名+应聘某职位”的格式命名发送邮件至:rzzxbgs@smda.gov.cn。
3. 考录方式: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根据收到的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发放笔试通知。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能力、写作能力、专业英语翻译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人数1:3比例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者不发放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英语能力。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计算总成绩排序,并根据组织考察、指定医疗机构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63867806
附件: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招聘报名表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