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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歌剧院是创作演出中外歌剧、舞剧、音乐剧、合唱和交响乐以及舞美制作的艺术事业单位,剧院坚持以创排世界经典和打造民族原创并举、以民族原创为重点的方针,重视艺术、管理人才的培养,使之成为与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一张亮丽的文化名片。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人事专员2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人事专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熟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负责本院办理工作人员的招退工、社会保险缴纳、居住证办理积分申请、外地户籍落户、退休手续办理等事务,及其他人事方面日常事务性工作。积极进取,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年龄35周岁及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邮件发送至shgjy303@shanghaiopera.com.cn。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6日。
2、资格审查
上海歌剧院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
3、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经面试确定的拟录人员,除应届毕业生以外,将在报到工作前一个星期由招聘单位指定的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组织进行体检。如若体检不合格者,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的人员,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5、考察
由上海歌剧院人力资源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资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静安区常熟路100弄10号 人力资源部
邮编:200040
电话&传真:021-62491209
电子邮箱地址:shgjy303@shanghaiopera.com.cn
监督电话:63868686*2106
上海歌剧院
2014年9月30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