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上海市无线电监测站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市无线电管理的技术机构,主要承担本市无线电监测和无线电发射设备检测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上海市无线电监测站将在核定编制数内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岗位为无线电监测工程师,主要承担无线电监测、无线电干扰查处以及无线电监测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无线电事业;
3、无线电、通信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30周岁以下,具有适应户外监测的身体条件;
5、英语四级,口语熟练。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信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4年9月15日―10月18日。请下载并填写《上海市无线电监测站2014年度应聘人员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随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徐汇区淮海中路1329号云海大厦2410室,上海市无线电监测站综合网管中心(人事)收,邮编:200031,并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字样。应聘资料请自行留底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无线电监测站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电话通知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并通知本人参加笔试。
(三)笔试
由第三方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无线电监测工程师岗位所需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者不另发通知。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考察
主要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和诚信记录。
(六)体检
统一组织通过考察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七)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二十一世纪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方案由上海市无线电监测站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老师、管老师
联系电话:54655621、54655639
监督电话:23112745
附件:上海市无线电监测站2014年度应聘人员登记表
上海市无线电监测站
2014年9月15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