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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始建于1950年,是隶属于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事业单位,是市卫计委直属唯一的市级院前急救医疗机构,主要承担本市中心城区市民的院前医疗急救(即“120”)服务工作,以及在沪举办的各类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医疗保障任务,国内外元首、要人等高级干部医疗保健任务,各类重大突发性灾害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医疗救援任务等。
为适应院前医疗急救业务快速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 [2009] 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前急救医师、急救调度员。在“21世纪人才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一)院前急救医师
1、招聘数量:50名
2、招聘要求:
(1)应届临床医学、急诊、麻醉等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专业(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及急救医学)、35周岁以下的在职医务人员,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先考虑。
(3)身体健康,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院前急救调度员
1、招聘数量:10人
2、招聘要求:
(1)应届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护士资格、专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的在职护理人员,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先考虑。
(3)身体健康,本市户籍,已婚已育优先考虑。
(4)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以E-mail形式发到本中心。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7月10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3、笔试
由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5、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卫计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决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老师、张老师
邮箱:sam1200@sina.com
联系电话:24027816、24027729
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
2014年6月30日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