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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今年招考人民警察学员的对象是什么?
答:2008年招考的对象是:
(1)2007届与2008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上海生源毕业生。
(2)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的200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
上述招考对象不包括成人高等教育(夜大、电大、函授、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毕业生及业余大学、网络学院的非计划内招生毕业生。
2、问: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人民警察学员?
答: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大专以上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面试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入学时必须参加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
3、问:今年人民警察学员的报考条件中,其年龄怎样计算?
答:本科学历及其以上的考生须在1983年1月1日后出生,高专(高职)学历的考生须在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4、问:今年报考人民警察学员何时进行?怎样报考?
答:(1)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 11日9:00--18日18:00。报名网址为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 )。
(2)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认真了解《2008 年上海市人民警察学员招考公告》、《2008年上海市人民警察学员招考简章》及《2008年上海市招考人民警察学员考试大纲 》,报名时如实填写《2008年上海市人民警察学员招考报名信息表》。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发生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5、问:这次人民警察学员的笔试有哪些内容?何时进行考试? 成绩如何查询?
答:(1)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法律基础》和《英语》。笔试内容参见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公安分网站”(www.police.sh.cn)和“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上公布。
(2)笔试安排在5月10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与要求详见准考证。
(3)考生在英语考试时须自带可以接收FM(调频)89.9MHZ或AM(中波)792KHZ的调频调幅收音机(含耳机)。
英语考试的试音时间定为4月18日8时50分至9时20分进行,请考生务必准时用调频调幅收音机(含耳机)按以上频率试机接收。
(4)笔试成绩可于5月30日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 )查询。
(5)已通过2008年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生,仍须参加考试。
6、问:报考者是否要接受考前培训?
答:按照考培分离的原则,我们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也不委托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招考辅导培训班。
7、问:笔试科目分数成绩怎样分布,其合格分数线如何确定?
答:四门笔试总分为35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和《英语》各100分,《法律基础》50分。根据考生四门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录人数三倍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和“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公安分网站(www.police.sh.cn)上公布。
8、问:笔试成绩合格者如何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
答:(1)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由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分男女组进行,男生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步,女生体能测试项目为800米跑步。其中报考特警职位的,男生体能测试项目为150米障碍跑和3000米跑,女生体能测试项目为150米障碍跑和1500米跑。考生还必须参加心理测试。
(2)在面试结束后15日内,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40%、结构化面试50%、体能测试10%)确定合格人员,并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常规体检和机动车驾驶人员体检。有驾驶证者可免于参加驾驶员适应性体检。
(3)体检合格后,由上海市公安局负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任职资格等进行全面考察。
9、问:考生如何获取面试和体检的信息?
答:面试和体检的通知将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公安分网站”上发布,请考生经常留意网站,另外还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提醒考生。
10、问:笔试成绩合格者参加面试时应持有哪些证件和相关材料?
答:参加面试的考生除应携带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以外,2008届毕业生须持有在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或经注册的学生证;2007届毕业生须持有学历文凭原件。
其中2007届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持有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证明(不包括高校集体户口、蓝印户口)。
11、问:报考人民警察学员应具备哪些身体条件?
答:应符合人事部、公安部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详见“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公安分网站”。
12、问:对考生的学历如何进行认证?
答:考生的学历资格由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通过国家教育部或上海市教委进行认证。
13、问:录取的方式是什么?
答:(1)依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招录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和综合考察等情况,择优录取考生;
(2)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考生的名单将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一周。
(3)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发送入学录取通知书。
14、问:人民警察学员的毕业与就业去向是怎样的?
答:学校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的办学原则,实行军事化管理和警察专业化教学训练,严格各项考核与测评。对政治素质、心理素质、专业技能和体能素质不能达标的学员实行淘汰制。学员在校期间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合格毕业后,由上海市公安局进行定向分配,并正式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15、问:学员在校期间享受什么待遇?
答:学员入学后,着人民警察制服(按公安部规定本人承担40%服装费)。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医疗保险制度,享受专业伙食补贴。
16、问:招生入学教育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按照市教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每学年学费为6500元/人,以一年半学制计,共收学费9750元。住宿费每学年为820元/人,住宿标准按规定配置。
学员入学后须自费取得C1类车型以上等级的机动车驾驶证。
17、问:关于对部分有经济困难的考生免费考试、体检的问题如何处理?
答: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报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审核确认后,可免去其考试、体检等费用,其费用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和上海市公安局分别承担。
18、问:对编造假文凭、假经历、假户籍等虚假信息,以及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招考过程中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后,立即取消其学籍。
19、问:招生体能测试的成绩如何计算?
答:详见《上海市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其中报考特警职位的,详见《上海市公安机关招录特警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20、问:考生如何进行招考咨询?
答:报考者如要进行咨询,可采用以下途径:
政策咨询详见《2008年上海市招录人民警察学员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28957596(网上报名期间:周一至周日9时至16时,其他时间:周一至周五9时至16时)
考务咨询电话:64049005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5250452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