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2013年崇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计划公开招聘2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6日至1995年5月26日期间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崇明人才网《2013年崇明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职位简章》,网址:cm.21cnhr.com)。
个别职位的年龄、学历等根据职位需求可适当放宽。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报考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少数紧缺急需的专业性职位,经批准,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6日至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见《职位简章》。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考生对照拟报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自身情况选报1个职位(多报职位者取消笔试资格),填写电子版和纸质版《2013年崇明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信息表》,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至报考职位对应的报名地址。
《报名信息表》可通过崇明人才网下载。
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非本市户籍的本县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县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证明材料。报考职位有最低工作年限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年限计算日期截止到2013年5月26日。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个人信息材料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4.资格审核: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职位简章要求和招聘公告有关规定,对照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考生并说明理由。考生对资格审核有异议的,可在2日内向本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核。
5.准考证发放: 2013年6月26日至6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和大纲:笔试科目为《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大纲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下载。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3年6月30日下午(星期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所载信息为准。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于笔试结束1个月后在崇明人才网公布。合格分数线为本县实际参加笔试考生考试成绩的平均值,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本县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按有关规定给予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
四、面试
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的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职位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面试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入考察对象。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崇明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报批和聘用手续,并享受规定的待遇。
七、咨询与监督电话
报考职位咨询电话:见《职位简章》咨询电话一栏。
政策咨询(申请复核)电话:69695140
监督电话:69693163 59622324-8432
附件:
2013年上海市崇明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信息表
2013年上海市崇明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职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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