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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人社专(2010)738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干部(人事)部门: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为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管理,现就规范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核准备案程序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聘计划的核准备案
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负责编制,并填写《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核准备案表》(以下简称《核准备案表》)。《核准备案表》必须载明:招聘岗位名称和数量;招聘范围、对象和基本条件;
招聘方式(考试、考核内容和办法,以及时间安排);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等。
市属事业单位的《核准备案表》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区县属事业单位的《核准备案表》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
招聘计划未经核准备案,不得随意发布招聘公告。
二、关于录用人员的备案
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录用人员后,应及时填写《上海市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备案表》(以下简称《录用备案表》)。该表经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用人单位应携带机构编制部门的批文、《核准备案表》、《录用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到市(或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聘用登记手续。
按照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办法公开招聘并录用,但暂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在录用后也须办理备案。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O年四月二日
附:
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核准备案表
单位名称(盖章)
核定编制数
实有人数
(在编在册)
本次招聘人数
招
聘
岗
位
情
况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上级主管
部门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市(区县)人
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
意 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 经办人:
备注:
1、各招聘岗位的招聘范围、对象、基本条件、招聘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条件等作为附件,请另纸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市属事业单位的《核准备案表》经上级主管部门干部(人事)部门核准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区县属事业单位的《核准备案表》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
上海市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备案表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岗位名称
上级主
管部门
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市(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
经办人: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