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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戏剧学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戏剧学院创建于1945年,是中国最重要的高等艺术院校之一。现因工作需要,结合学院编制和岗位设置要求,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政策要求,贯彻“公开招聘、全面考核、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任职条件
(一)戏文系艺术教育(教育戏剧)专业教师1人
岗位要求:
1、具有硕士(含艺术硕土)及以上学位;
2、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3、具有教育戏剧专业的教学与实践经历,其相关专业成果获省市级以上奖项者优先。
4、具有教书育人的品行与较强的专业能力。
(二)电影电视学院音乐专业教师1人
岗位要求:
1、硕士或文艺二级(副高)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音乐作曲类专业毕业,10年以上从事影视音乐工作,作品有一定影响;
3、专业英语能力优异。
4、具备3年以上该专业教学经验者,具备海外留学背景者优先考虑,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信息中心多媒体网络管理1人
岗位要求:
1、信息管理、广播电视编导、多媒体、网络管理、教育信息化、计算机应用等相关专业背景,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自动化软件;
3、熟悉多媒体(图片、视频、音频等)制作与编辑软件使用;
4、熟悉网页设计及网络管理的基本操作,熟悉计算机课件制作与编辑操作;
5、熟悉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基本操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及文字整理能力。
(四)演艺中心灯光设计和灯光管理1人
岗位要求:
1、具有艺术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热爱教学工作,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科研能力;
3、具有多部舞台剧和大型演出的经验,掌握丰富舞台理论知识;
4、身体健康,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及合作精神。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人员可登录上海戏剧学院招聘系统http://zp.sta.edu.cn/zpsys/,在网上完成个人注册后,选择岗位应聘。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3月12日。
2、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信息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经审核后的应聘人员信息递交用人部门。
3、考核
用人部门组织应聘人员的初试,初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初试内容与方式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人事处对通过部门初试的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后,提交校教职工招聘综合小组对其进行综合考核。
4、体检
通过综合面试的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面试、体检等结果,经校领导研究决定,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名单在二十一世纪人才网和校内网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2485521
联系人:王老师
上海戏剧学院招聘系统http://zp.sta.edu.cn/zpsys/
桂老师
15921932258
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18001770796
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18917874588
陈老师
18117127207
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15000167376
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章老师
18016289781
宁老师
19946094266
张老师
1804979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