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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在公文写作易混点扫盲点睛(一)中,华智公务员培训朱传春老师对公文标题的标点符号、主送机关间的符号、公文作者的易混点进行了详细地说明,下面朱传春将继续前文,对公文写作易混点进行解读。
误区四:有签发人的公文需要标注签发人
知识点纠正:公文要对外制发都需要签发人签发,正如《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公文应当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那么是不是有签发人就需要标注呢?很多人在看到《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中有“签发人”这一要素,回答说有签发人就要标注签发人,标注在版头发文字号同一行右空一字。其实,这样的回答是错误的,一般只有上行文才需要标注签发人,这主要是为了方便上级机关了解对于来文事项下级机关的具体负责人是谁,以便于工作开展。
简单地说,公文都有签发人,但只有上行文需要标出。
误区五:发文字号标注在公文的标题下面
知识点纠正:很多考生在平时做公文练习题时经常看到在发文字号位于公文的标题下面,但又看到《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中说公文的发文字号要位于公文的发文机关标志下,这是考生就产生疑惑了,公文发文字号到底位于什么位置?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所说的是正式对外行文时所采用的完整公文格式,在完整格式华智文的发文字号是位于公文的发文机关标志(文头)下面,但我们常常看到很多政务网站华智文的发文字号却位于公文标题下面,简单地说,有版头的公文,发文字号放在标题上方的方红线与发文机关标志下面;无文件版头的公文,则发文字号放在标题下方。
误区六:附件说明和附件是一回事,附件说明和附注是一回事
知识点纠正:《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规定“附件说明是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而“附件是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公文正文中提到的一些文件不适合直接穿插到正文中,就作为补充文件(即附件)放在正文后面(主体部分的最后一个要素)。有了附件就要有附件说明,它位于公文的正文之下,阅读者在阅读正文时看到附件说明就知道后面有哪些附件。(另外,考生需要注意附件说明的具体格式)
附注位于发文日期下一行,用括号括起来,附注是对公文需要注意的事项加以说明,说明公文的发布层次、印发传达范围,请示还要标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如,“(此件可登报)”、“(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作者:华智培训朱传春老师 )
桂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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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13585512509
刘老师
17717222736
汪老师
13391256779
王老师
13585512605
周老师
19916744766
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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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老师
19946127488
樊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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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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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老师
18321250548
张老师
18017809371
廖老师
17701706182
陈老师
13918156994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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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老师
1891719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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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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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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