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东华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若干人。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良好,品德优秀,作风正派,纪律严明;
2、语言表达、文字表达能力强,计算机操作熟练,应用能力强;
3、在校期间曾担任过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或校、院级团学主要干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独立承担过集体(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获得过省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称号或“校优秀学生”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热心学生工作,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能很好地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二、招聘范围:
1、我校校内机关或其他管理岗位人员;
2、应届毕业生:主要从“985工程”、“211工程”学校2014届优秀硕士毕业生或思政教育类博士毕业生中进行选拔。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如下:
①《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
②《东华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请发送至xbdep@dhu.edu.cn。
非本校教职工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③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④身份证复印件;
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2月10日止。
3、材料投递: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东华大学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356室)
邮编:201620
联系人:陆老师
4、注意事项:
请应聘者按上述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以供资格审查。因材料收取后不再退还,重要材料请提供复印件;应聘者须对本人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选拔程序
1、根据招聘条件进行书面材料的初步筛选。
2、初试:面试为主,随机抽取题目回答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问题。学校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以情景模拟形式回答辅导员日常工作面临的问题,并以PPT形式进行今后工作设想的展望。
4、见习:通过复试者,需服从我校统一安排,在校内有关单位参加不少于半个月的岗位见习。
5、录用:见习期满,经学校进一步考察(含体检),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并办理录用手续(进学校正式人事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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